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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局函覆民主昌
明年就處理非禮罪修刑法公開諮詢
澳門特區政府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朱琳琳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函覆民主昌,表示已聯繫警方執法部門及比較中、葡、台、港相關法律,籌備非弁罪的刑事立法工作,並將於二零一五年進行公開諮詢,並解釋只因為相關工作未被納入至今度年止之立法計劃內,故官方網頁暫未列出該項目。
民主昌指出,據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提供關於非禮行為之執法資料,二零一二年至今年四月,以「脅迫」罪處置的有四十宗,警方以「嚴重脅迫」罪處置的有五宗,以「性脅迫」罪處置的有二十宗,而以「侮辱」罪處置的有九十四宗,其中屬「侮辱」罪的個案須由被害人提出自訴。針對「非禮」行為當中屬「侮辱」罪範圍須受害人自訴因而保障不足,而法改局未列出相關立法計劃,因而提出質詢。
有關質詢問題及政府覆函全文如後:
書面質詢問題
一、 在特區政府法律改革籌備工作當中針對「非禮」行為的工作應由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負責。行政法務有否督促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向警方深入收取根據執法經驗提供的專業意見,啟動法改工作?
二、 何以直到今天,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官方網頁列出的全部「立法計劃」仍完全沒有上述相關內容?
民主昌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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