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促基於實踐數據改進巴士運載效能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自二零一一年推行以政府主導的巴士服務新模式,四年來因城市區域新發展,加上旅客人數、外勞人數顯著增長,巴士乘客人次總體增加超過六成。由於原定二零一四年輕軌系統第一期全線通車的計劃仍陷於完工無期,市內交通日益惡劣。因道路交通不暢順,加上部份巴士線路發車班次不能適應需要,經常令大量候車者怨聲載道。在整體交通未能全面改善的日子,實有必要基於實踐數據分折採取針對性的改良措施。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在政府主導之下,現在交通事務局能否及時掌握及分析各條巴士路線乘客人次的數據?可否清晰界定出這幾年間乘客人次有顯著增長的路線,經常出現班次不足應付候車客量的路線及時段,以及在特定地點(如關閘、石排灣)候車客量經常顯著超負荷的時段?
二、 可否基於實質數據分析進行科學化管理,在現行政府主導,限定班次,按行車里數計酬的基礎上,引入改良機制,容許巴士公司在這幾年間乘客人次有顯著增長的路線及經常出現班次不足應付候車客量的時段自行酌情決定加開不超過百分之三十的班次,而透過定期分析實踐載客人次的效果來決定酌情權的持續性?
三、 可否在特定地點(如關閘、石排灣)候車客量經常顯著超負荷的時段盡快試行點對點的特快專線巴士服務,並透過定期分析實踐載客人次的效果來決定專線的存廢?
民主昌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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