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昌指新官拖字訣可疑
促交代收地建屋澳人澳地房屋供應規劃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領導層換屆以來,公眾輿論對於新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是否有足夠記憶力和誠意去緊記和落實過去政府官員對於改善土地房屋管理的政策承諾甚為關注。本人曾為此在一月五日就新一屆特區政府領導層是否同意落實過去政府官員的各項相關承諾方面綜合提出質詢,但至未有回應,而原定去年十二月推出填海新城規劃公開諮詢,推遲至今仍未實行。行政長官關於新城填海A區提供二萬八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的政治決定,未見具體進展,而對於二萬八千個單位導致人口密度高影響生活質素的疑問,亦未有回應。近期陸續有澳門居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擔憂新一屆政府官員耍「拖字訣」危害民生前景,又指出只要官員不耍「拖字訣」,房屋問題理應可解決的。例如,收回回歸前批出王今閒置的前海洋世界地和收回涉貪的前御海南灣,已可建三萬多個朮共房屋單位。因此,很希望督促新一屆政府官員在落實過去政府各項相關承諾方面,針對重點訴求作出具體的回應。
為此,本人轉進更具體針對性的層面提出下列質詢:
一、 儘管新一屆政府官員至今未有公佈四十八幅歸責於發展商的被霸佔閒置地資料,但在公共房屋供應政策的層面,特區政府可否承諾每收回一幅被霸佔閒置的住宅地便立即著手興建公屋房屋,以及向公眾交代一旦收回這四十八幅被霸佔閒置地當中之全部住宅地加上收回涉貪地後,應可規劃興建公共房屋單位的數量,例如是否遠遠多於三萬個單位?政府是否有有能力在收回土地時立即具體規劃建屋?
二、 過去行政長官曾承諾研究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亦曾一再在立法會表明未有偷步批出填海新城任何一片土地。現在,除了行政長官關於新城填海A區提供二萬八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的政治決定之外,會否進一步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政策,並且在原定在去年十二月推出而延至現在仍在籌備中的新城填海規劃諮詢中包含這項政策內容?
三、 行政長官作為政治決定,新城填海A區有提供二萬八千個公共房屋的土地儲備,是否能確保提供足夠設施保障生活環境,可否在仍在籌備中的新城填海規劃諮詢中提供這塊土地儲備相關的醫療、教育、社會服務及休憩設施空間的規劃方案?而作為土地儲備應有規劃地保留彈性逐步適應客觀需要而開發。倘若透過收回閒置地建公共房屋有足夠數量,加上整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能有效回應置業安居需求,則填海A區這幅土地儲備將來又可否按實際情況相應調整降低人口密度提高生活質素?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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