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司函覆民主昌稱認真檢討拒小童入境事件避免再失誤
但未能公開去年拒入境人數資料
澳門特區政府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張玉英主任遵行政長官指示向民主昌就基於《內部保安綱要法》拒人入境情況提供資料,承認對去年十二月十九日拒一名一歲兒童入境事件高度重視,會認真檢討失誤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但認為涉及敏感資料及保密原因不能提供去年外地人士因干犯《內部保安綱要法》被拒入境的總量及當中涉刑事罪行個案的數量,並稱重申不存在「入境黑名單」,又表示治安警察局曾接獲新澳門學社就當局拒絕個別旅客入境事年的投訴,已作報告送交紀監會跟進,而目前並未接獲紀監會就警方執行《內部保安綱要法》的有關監督報告。
民主昌指出,澳門政府以外地入境旅客干犯《內部保安綱要法》為由拒絕相關人士入境,並驅逐其出境的執法準則一直受外界批評和質疑。多年來,有不少外地學者、立法議員、宗教人士或新聞工作者,均被當局以該法第三章第17條第四款的「阻止對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或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的非本地居民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將其驅逐出境」為由被拒入境。去年12月下半個月,澳門當局執行該法達「瘋狂」的程度,外地媒體多次報道當局無理拒絕外地人士入境,包括一名一歲嬰兒被指威脅本澳安全而被驅逐出境。為避免當局出現同類事件,有必要公開相關資料,讓公眾監督。有關索取資料內容及政府提供資料全文如後。
要求查詢索取之資料
一、 2014年整年,外地人士因干犯《內部保安綱要法》被拒入境的總數,人士當中曾干犯刑事罪行的數目。
二、 2014年12月下半月,外地人士因干犯《內部保安綱要法》被拒入境的總數,人士當中曾干犯刑事罪行的數目。
三、 當局就「一歲幼兒被無理驅逐出境」的調查報告。
四、 警監會對當局執行《內部保安綱要法》的監督報告。
五、 在不抵觸個人資料保護及國家機密的基礎上說明當局掌握對本澳安全構成威脅的人士名單。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