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促明確落實豬肉組合拳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書面質詢
經濟財政司司長在施政辯論中具體揭示特區公所政府掌握的豬肉的入口、批發、零售價格(每斤豬肉入口價為19.9元,批發價為21.7元,零售價則達68.9元)以說明民生食品通脹壓力的關鍵所在,並聲稱須打出「組合拳」方能紓解。但這只是形象化的描述,未有說明政府認定須針對的抬價行為機制以及政策措施的具體內容。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經濟財政司司長具體揭示每斤豬肉入口價為19.9元,批發價為21.7元,零售價則達68.9元,是否公開認定以豬肉為例的民生食品通脹壓力的關鍵在於批發價與零售價之重大差距?
二、 特區政府經多年調查監察之下,現在是否掌握導致批發價與零售價重大差距的而必須針對處理的抬價行為機制?可否公開說明?
三、 特區政府針對民生食品通脹壓力,包括針對豬肉批發價與零售價之重大差距而打算打出的「組合拳」,包括什麼具體措施?何時開始實行?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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