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質疑運輸工務「冇辦法」施政大缺陷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書面質詢
本人就特區最重大公共工程的輕軌系統陷於「預算無限、完工無期」的問題提出質詢,特區政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今年五月十一日到立法會答辯。可是,在追問之下暴露出特區政府當下施政缺陷而「冇辦法」回應的問題。
為此,本人跟進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第一期輕軌系統原定二零一四年投入運作,以有效的公交系統正面解決路窄車多的整體交通困局,而第二期輕軌系統可同時改造沿岸環境結構,根治澳門半島舊區水患。可是,運輸工務司司長公開表明輕軌系統第一期沒有全面投入運作的時間表,而輕軌系統第二期更要待完工無期的輕軌系統第一期完成之後再考慮。然則,現在特區政府是否正式放棄以輕軌系統作為有效的公交系統正面解決路窄車多的整體交通困局的政策?有什麼解決路窄車多的整體交通困局的取替方案?又有什麼不再等待輕軌系統第二期而能夠改造沿岸環境結構根治澳門半島舊區水患的替代方案?
二、 運輸工務司司長公開表明,針對輕軌系統的第一期已證實行政失當陷於「預算無數,完工無期」嚴重損害公眾利益而對運輸工務範疇各級官員問責(包括現任及前任司局級人員),其本人沒有辦法。然則對於運輸工務範疇各級官員的問責,究竟由誰統籌?行政長官親自負責,已委派指定人員負責,抑或決定放棄問責?
三、 運輸工務司司長公開表明,對於特區政府爭取今年制家預算執行綱要法對重大公共工程須作法定立項預算的工作,將必須有建築測量師專業認證制度方能配合,並聲稱建築測量師專業認證比其他建築工程範疇的專業認證都更為重要,不明白何以不建立建築測量師專業認證制度,卻又沒有打算建立該制度。現在,特區政府會否爭取盡快建立建築測量師專業認證制度?相關工作由誰負責?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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