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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函覆民主昌
正檢討公證員規範並將重開公證員培訓課程
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劉德學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函覆立法會議員民主昌,解釋私人公證員現況,承認政府自二零零二年後便沒有開辦私人公證員課程,指出現五十六名私人公證員承擔了近八成的簽契工作,而其中十人簽契量又佔所有私人公證員簽契總量八成,並聲稱現正檢討私人公證員的相關規範,並將重新開辦私人公證員課程。
民主昌指出有本地法律界從業人員向立法會議員反映,在法律界專業提升方面,經培訓晉身私人公證員本來是已投身法律界工作中的年青人的一個專業提升機會,但長期未聞特區政府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為此依法開辦課程提供機會。自二零一一年至今澳門特區獲委任的新增私人公證員只有兩位。根據規範私人公證員的法令,除了過去已曾擔當公共公證員或私人公證員的資深人士外,年青一輩已投身法律界工作者,在已成為註冊律師後必須等待政府當局開辦培訓課程及通過考試才可能獲委任擔當私人公證員。鑑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鼓勵各專業界別給予本地青年專業工作者合理的上流的機會,而一旦准入機制閉塞,亦會形成相對的業務壟。
有關質詢問題及政府覆函全文如後:
書面質詢問題
一、 特區政府是否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專責統籌開辦私人公證員的培訓課程及考試,但過去卻又長期沒有實行開課開考?
二、 倘過去長期沒有實行開課開考,是基於什麼條件限制?
三、 現在可否立即安排依法開辦私人公證員的培訓課程及考試,為給予已註冊為律師的青年專業工作者合理的專業提升機會?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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