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房屋能否回復政府負供應責任的輪候制度,尚須繼續爭持。政府稱現法案(先抽簽後實質檢查)只是檢討修改的第一步。那麼第二步呢?原來羅文正考慮的第二步是專門對付經濟空置戶!.......空置房屋對地人多的地方來說無疑是資源浪費,一些先進地方(例如德國)會嚴厲取締。可是,如果只偏執對付經濟空置,而對於大量豪宅空置不敢惹,那是否有違公義呢?事實上,有門路拿到賤價批地的權貴,轉兩三成股權已賺回地價及建築費,再千方百計取得放高加地積比種種優惠而建成豪宅,全都不急於推售,放著幾年每年賣幾個單位都是淨賺,空置也無所謂,因而不管市道如何,總是托價有力,形成對基層市民的房奴魔咒。政府如果有膽對付空置樓,怎可以放著這房奴魔咒之源不管,只打經屋,難道是故意出招打撃市民要經濟的訴求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