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緊縮之際公帑蒸發兩億又兩億
民主昌促完整交代問責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書面質詢
當澳門特區稅收下行政府要緊縮財政之際,特區政府被確定判決須向有線電視賠償兩億元。不少澳門居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政府要財政緊縮,卻又因行政行為蒸發兩億公帑而無明確檢討交代,令市民十分不滿。也有市民就蒸發兩億公帑聯繫到特區政府向非凡航空追討兩億借款,拖延逾五年至今石沉大海,慨嘆公帑兩億又兩億的蒸發,全無問責。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在中級法院上訴失敗訴,被確定判決須向有線電視賠償澳門幣兩億元。在政府實行緊縮財政之際,對於這種因政府行政行為損失兩億公帑的事件,是否應立即作出檢討報告,向公眾完整交代,說明當中的行政問題、部門責任與官員問責?
二、 特區政府過去向非凡航空貸款,涉嫌在風險評估、低押擔保條件等方面沒有嚴謹把關,導致有關公司倒閉之後追討澳門幣兩億元借款,拖延至今逾五年仍不能解決,令市民感到兩億公帑又石沉大海。特區政府會在什麼時候即作出檢討報告,向公眾完整交代,說明當中的行政問題、部門責任與官員問責??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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