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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就閒置市中心政府物業函覆民主昌
原新聞局大樓兩部門都退回不用證實承重力不足
財政局容光亮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就沙明置市中心政府物業之資料查詢函覆民主昌,承認板樟堂街原新聞局大樓先後兩個政府部門退回財政局未能運用,經研究證實大樓結構承重力不足;而龍嵩銜原司警局總部大樓將由文化局籌備設計新中史圖書館,但暫由司警局局部借用作臨時工作場所。
民主昌指出,有關注市中心建築物功能的專業人士向立法會議員反映,在澳門半島市中心附近曾由政府部門營運的有特色建築物陷於長期閒置,涉嫌浪費珍貴的公共資源,深感可惜。因此基於公共利益,向行政當索取資料。有關索取內容及政府覆函全文如後:
要求查詢索取之資料
有關注市中心建築物功能的專業人士向立法會議員反映,在澳門半島市中心附近曾由政府部門營運的有特色建築物陷於長期閒置,涉嫌浪費珍貴的公共資源,深感可惜向。本人基於公共利益,向行政當局索取相關資料:
一、 板樟堂街1A-1C整幢大樓,以及龍嵩正街3-9號(過去曾用作司法警察局而卸下街號改標示為A-C座)整幢大樓,俱為位於澳門半島市中心附近曾由政府部門營運的有特色建築物,現在倘仍為政府物業,當下負責管理營運的政府部門。
二、 上述物業現時發揮的功能(抑或真的被長期閒置)。
三、 倘上述物業真的被長期閒置,按規劃將來會營運發揮的功能,以及落實營運的時間表。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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