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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之後四萬多戶仍枯等無期
民主昌促公佈短期內再抽籤時間表
盡早回復評分輪候制度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月六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經濟房屋抽籤分配一千九百個單位,四萬二千六百多個申請戶當中,超過四萬申請戶失望之餘更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特區政府過去函覆本人質詢(見附件),解釋未能回復評分輪候制度的困難在於評分排序審查時間較長,恐延遲合資家庭的上樓時間,又恐輪候隊伍不斷累積。可是,超過四萬申請戶在十月五日之後,還是處於無了期的等待。
據政府覆函,既承諾跟進鄰近氹仔年龍馬路和雞頸馬路之土地的後續法律程序,務求法律程序有所進展後盡快規劃(但未有確定是否興建經濟房屋),又承諾對於已宣告失效的十八幅土地採勒遷程序,待收回土地,將按照其具體位置、面積和形狀,深入考慮配合公共房屋政策。當政府確切調動土地資源,當可解決輪候隊伍不斷累積的問題,回復評分輪候制度。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超過四萬申請戶在十月五日經濟房屋抽籤分配之後,還是處於無了期的等待。特區政府可否說明,短期內經濟房屋抽籤分配的時間表以及房屋供應安排,以安民心?
二、 特區政府可否下決心在鄰近氹仔年龍馬路和雞頸馬路之土地的後續法律程序有所進展後,即規劃興建經濟房屋,提供不系於一萬五千個單位?特區政府可否在政策上確定,藉收固涉貪地閒置地建經屋配合填海新城土地資源,提供足夠經屋供應,回復評分輪候制度?
三、 特區政府對於超過四萬申請戶申請名單現在有否開展完整的審查,藉以具體認定合資格的家庭並為有足夠經濟房屋供應量時回復評分排序作好準備?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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