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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質疑高官在公共財政緊縮下再調薪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聲稱要緊縮財政開支,而行政法務司卻聲稱計劃調整公務員薪酬而不處理每次調薪肥上瘦下的問題,引起公眾質疑。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政府須緊縮財政開支的情況,高官的薪津是否不應再次調升,以免激起民慣?
二、 特區政府與公務員團體多年來商討劃分高低公務員薪俸點以免每次調薪產生肥上瘦下效果的問題,至今有何研究成果?
三、 倘若特區政府堅持計劃調薪,可否只以不高於通脹的水平集中調整基層人員的待遇,而不再在須緊縮財政開支的情況下作肥上瘦下的調薪?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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