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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促洗心革面與民共保
展現高官扭轉肥上瘦下決心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書面質詢
《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在公眾反對下撤回一年之後,行政長官承認當初解釋說明、諮詢法律提案,與在立法會工作委員會進程有不足,並承諾若重新啟動“離補法”立法會先公開諮詢,向市民解釋清楚政策,聽取意見。
本人認為,只要洗心革面,放棄脫離群眾的高官自肥的取向,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跟市民一起參與雙層社會保障,作為離職保障,實行與民共保,當可徹底解決現在已撤回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保障制度》法案所涉高官自肥的重大爭議,並扭轉公職體制肥上瘦下的傾向,將壞事變好事。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在處理行政長官及各位主要官員離職保障制度建設方面,可否採取與民共保的方式,跟市民一起正式委身參與推動雙層社保,從而徹底扭轉公職體制肥上瘦下的傾向,將壞事變好事?
二、 具體而言,行政長官與主要官員是否願意建立機制,委身參與現行的社會保障基金,在現行失業津貼制度的基礎上享受離職後不工作時期的生活保障,並且在現行養老金制度的基礎上享受離職退休養老的保障?
三、 行政長官與主要官員是否願意建立機制,委身參與由中央儲蓄制度邁向全民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發展,此後保障水平之提升,跟隨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整體發展,與民共享?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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