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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促特區籌備跨門檻入TPP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 十一月十日

書面質詢
今年十月五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十二個談判國達成協議。現有的世界貿易體系之內,將會開闢一個覆蓋全球四成經濟份額,跨太平洋夥伴關係自由貿易互惠區。儘管中國大陸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卻暫不能跨越部份高門檻的參與條件,但澳門特別行政區不應漠視參與世界自由貿易互惠活動的機會,更不應輕視發揮自身獨特條件優勢,為國家參與全球發展作布意義的嘗試。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儘管跨太平洋夥伴關係自由貿易互惠協定在參與條件方面設下了消除妨礙貿易和投資的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及提升勞工權益環境保護的高門檻條件,客觀上不便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大陸,但基於澳門一貫實行自由經濟,特區政府是否同意澳門特區應有條件跨越門檻。?
二、 具體而言,澳門特區政府有否深入分析加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自由貿易互惠協定所需的消除妨礙貿易和投資的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及提升勞工權益環境保護的條件,對比澳門特區現況是否完全符合條件,抑或有需要改進方符合條件的情況?
三、 特區政府在探討參與跨太平洋夥伴關係自由貿易互惠協定的可行性方面有否初步考慮,並在涉外交政策層面初步與中央政府溝通?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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