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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5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聲稱要緊縮財政開支,而行政法務司卻聲稱計劃調整公務員薪酬而不處理每次調薪肥上瘦下的問題,引起公眾質疑。在政府須緊縮財政開支的情況下,高官的薪津實不宜再次調升,以免激起民憤。
特區政府與公務員團體多年來商討劃分高低公務員薪俸點以免每次調薪產生肥上瘦下效果的問題。倘若特區政府堅持計劃調薪,應當以不高於通脹的水平集中調整基層人員的待遇,而不再在須緊縮財政開支的情況下作肥上瘦下的調薪。
《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在公眾反對下撤回一年之後,行政長官承認若重新啟動“離補法”必須先公開諮詢,向市民解釋清楚政策,聽取意見。本人認為,只要洗心革面,放棄脫離群眾的高官自肥的取向,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跟市民一起參與雙層社會保障,作為離職保障,實行與民共保,當可徹底解決現在已撤回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保障制度》法案的高官自肥,並扭轉公職體制肥上瘦下的傾向,將壞事變好事。
具體而言,行政長官與主要官員應當願意建立機制,委身參與現行的社會保障基金,在現行失業津貼制度的基礎上享受離職後不工作時期的生活保障,並且在現行養老金制度的基礎上享受離職退休養老的保障,此後保障水平之提升,跟隨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整體發展,與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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