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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貴尋免競投賤價批地分肥之風再起
民主昌促防突然換地破壞填海新城澳人澳地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表明有多項土地置換的還地債項目須跟進,但又表明澳門半島及路氹離島已沒有可還地的土地。因此,特區政府會否突然把行政長官屢次在立法會表明未批出任何一塊土地的填海新城土地用作還地債,實惹人關注。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行政長官過去已經屢次在立法會表明,未有批出填海新城任何土地,但運輸工務司司長在立法會表明澳門半島及路氹離島已沒有可還地的土地。然則特區政府會否突然動用填海新城的土地還地債,任由發展商在填海新城土地建豪宅圖利,抵觸體現填海新城改善本地人居住環境的目標?
二、 特區政府可否及早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體現填海新城改善本地人居住環境的目標,確保將來任何動用填海新城還地債的項目,都必須遵從澳人澳地的原則?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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