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昌促積極監管旅遊手信產業惡性競爭
維護可持續發展的產業環境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書面質詢
澳門特區旅遊業經過多年粗放高速增長後逐漸面臨須調整優化的壓力。近期分別有手信業及旅遊業業界人士向立法會議員反映,過去粗放高速增長之後,已形成各種惡性競爭潛伏破壞行業發展的危機。
在旅遊業熱點手信業商舖成行成市,不少商舖都派遣人員在店門外向路過遊客邀請試食及積極宣傳,本來長期都各自依照行規不妨礙鄰近店舖業務,但近期有激烈競爭之中已出現派遣人員以具體行動攔截兜接鄰近店舖人流,口頭評比貶低鄰舖高品質素,阻礙遊客進入鄰近店舖。此種行為涉嫌抵觸商法典之不正當競爭規定。發展下去,倘若愈來愈多店舖採用同樣惡性競爭手段,將激發惡鬥,傷害整體手信業及旅業形象。同時,港澳兩地過去已存在的內地遊客零團費定點購物隨時引發衝突的情況繼續存在,近期香港特區政府對此已高調加強監控,但澳門特區若不同步加強監控,危機將深化惡化。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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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經濟部門會否關注旅遊及手信業出現的涉嫌抵觸商法典之不正當競爭規定的行為,及早聯繫業界推廣宣傳糾正不當行為,維護本地經濟發展?特區政府保安部門既已決定設立旅遊警察加強旅遊熱點保安,又會否積極協助經濟部門落實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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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會否採取措施加強監控取締隨時引發衝突的內地遊客零團費定點購物經營行為?
民主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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