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人民幣一億元事件引起公眾質疑。儘管澳門基金會與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已分別緊急發出說明,但揭示疑問更多。本人針對當中涉及澳門基金會各合議機關適用迴避制度問題已提出索取資料,但未獲提供。這次事件涉及多個層面的問題 :
-
對於這次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引起公眾質疑事件,澳門基金會緊急發出的說明指出這次資助已分別經澳門基金會的行政委員會審查並由澳門基金會的信託委員會審定(這兩個澳門基金會內的合議機關理應都要遵守利益迴避規定)。可是,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緊急發出的說明,卻強調身為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主席的行政長官本人雖然是獲得人民幣一億元資助的暨南大學的副董事長,但擔任副董事長沒有收取報酬或利益,故此不存在利益輸送。然則在這次資助暨南大學人民幣一億元事件的審批過程中,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內身兼受資助機構機關據位人身份的成員(包括行政長官本人)究竟是否真的沒有履行利益迴避?倘若發現沒有履行利益迴避而確實違規,現在是否應對涉及違規審批的資助重新審理?
-
在這次資助暨南大學人民幣一億元事件的審批過程中,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內身兼受資助機構機關據位人身份的成員(包括行政長官本人)沒有履行利益迴避,倘若都不算違反利益迴避制度,則直接牽涉澳門基金會各項資助審批涉嫌黑箱作業利益輸送的問題。事實上,坐擁龐大公共資源的澳門基金會內的合議機關據位者,大都兼具本地各大非牟利社團或機構領導層的身份,但通常不是這些社團或機構的受薪僱員。倘若澳門基金會現行的利益迴避制度竟然長期系統化地縱容兼具本地非牟利社團或機構領導層身份的成員,只要不是該社團或機構的受薪僱員,就可以在澳門基金會內直接參與審批資助其相關社團或機構的撥款而無須利益迴避,則澳門基金會歷年處理的大量資助撥款豈不是完全陷入黑箱作業利益輸送的魔障之中?特區政府是否須公開交代並立即從制度上作出改進?
-
澳門基金會審批資助理應用於本地。過去只有在支援四川、雲南、貴州、內蒙等災區及落後地區才偶然作出雪中送炭的支援。這次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令市民憂慮打開無規範無休止的公帑外流缺口,因而引致不幸的社會意見撕裂。特區政府是否應吸收經驗教訓,明白澳門基金會本身的體制根本不具備公信力處理這種境外資助,今後不再由閉門審議批資助的澳門基金會處理這種撥款,而積極建立公開的監察審議施政撥款的制度(例如由政府主動提交立法會公開辯論審議)來處理特區政府的境外資助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