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話冇資料!冇咩資料呢?得番看三月七日的質詢內容了……
書面質詢
在公眾質疑城規土地房屋問題層面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背景下,儘管行政長官終近年陸續提交了關於土地城規房屋的法案,陸續制定法律,但權貴趁新法律生效之前暗中搶先部署牟利的現象卻陸續呈現。近期最令公眾矚目的,既有趁制定樓花法之前搶先把不可能依期建成的樓宇推出樓花套現的海一居事件,又有趁城規法生效之前向土地工務運輸局取得縱容在路環地段發展樓宇高度海拔一百米地積比率八倍的街道準線圖涉嫌破壞疊石塘山體事件。儘管權貴是否「愛國愛澳」非特區政府可以控制,但行政長官有責任領導特區政府發揮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法定職能,維護公共利益。行政長官既已表明希望相關部門增加資訊透明度,讓公眾有機會參與,現在就應當啟動機制。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對於有可能興建百米高樓破壞疊石塘山體破壞路環態保護的項目,行政長官會否按照第3/2014號城市規劃委員會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第4項的規定,作為行政長官交予的事項請城規委員會作出深入研究?
二.城市規劃委員會可否為及時維護路環生態保護,按第3/2014號城市規劃委員會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第1項的規定就城市規劃發展的層面提供意見,包括對破壞路環山體破壞路環生態的項目研究採取預防措施?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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