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質詢促政改普選特首
特首在程序層面須負起啟動責任
在溝通層面須主動向國家領導人表明意向

書面質詢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及相關解釋,儘管二零一四年這一屆選行政長官仍只能由選委會選出,但在澳門在基本法框架內將來也可以普選特首。建立民主政制,是抑制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真正體現永久性居民政治權利的良方。行政長官在二零一四年爭取連任的政綱中,明文承諾「按照基本法規定,穩步推進民主政治發展」。現在兩年過去,獲連任行政長官卻仍未啟動政改,在溝通和正式程序層面都磋跎下去,恐不能在二零一九年特首換屆前推進民主政制。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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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在二零一四年爭取連任的政綱中,明文承諾「按照基本法規定,穩步推進民主政治發展」。行政長官在正式程序層面是否應及早正式啟動程序履行承諾,推動行政長官選舉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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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溝通層面,行政長官有否及早向國家領導人表明在任內啟動政制改革意向(行政長官應有直接接觸國家領導人的機會,例如今年十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亦親臨澳門特區),以利正式程序順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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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二月行政暨公職局遵行政長官指示回答本人書面質詢時曾具體說明:新一屆政府將持續關注社會各界的意見,在嚴格恪守基本法的基礎上推動政制發展。本人在施政辯論中已公開提交一份科學隨機抽樣的民意調查結果,證明六成受訪者贊成行政長官應改由澳門居民一人一票選舉產生;支持者中約三分二認為應在二零一九年實行,且澳門居民應該有權直接提名特首。現在特首是否須尊重民意,落實由科學民調證實的大多數澳門居民的期望,具體改進行政長官選舉制度的方案,嘗試開放行政長官提名方式並建立全民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的制度,在嚴格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基礎上循序漸進發展民主政制?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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