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無需保全
吳國昌促政府即依法處理海一居地盤
書面質詢
海一居事件作為政府依法宣告臨時批租失效而同時表明重視保障樓花小業主的一個個案,倘處理不妥將進一步大損政府公信力;反之,倘能在有充分透明度的情況下獲得合理解決,將可為政府今後依法行政管理土地建立實踐規範。特區政府今年三月函覆本人書面質詢,承諾特區政府倘在訴訟中勝訴,將會考慮啟動公開招標程序,並盡可能考慮已購買樓花的人士的權益,在公開招標時,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制定特別條件,以滿足欲取得樓宇的已購買樓花的人士的訴求。現在終審法院既然已經裁定保全程序的上訴失敗,理應不妨礙政府及早籌備以明確具體措施作出處理。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
特區政府是否維持今年三月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的構思,考慮啟動公開招標程序,並盡可能考慮已購買樓花的人士的權益,在公開招標時,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制定特別條件,以滿足欲取得樓宇的已購買樓花的人士的訴求?
-
今年十一月一日,終審法院對於有關發展商針對行政長官宣告海一居所在地的批給失效的批示向中級法院提起保全程序的上訴,已經裁定上訴失敗。特區政府可否說明,現在有任何法例條文阻止政府立即對此地盤依法處理?
-
倘無任何法例條文阻止政府立即對此地盤依法處理,特區政府是否須重視時間因素,減少延誤,及早主動設定具體條件,在重新開標承建當中規定維持原有建築規劃提供原定樓宇單位,並規定承建者負責依既有樓花合約完成交易?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廿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