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書面質詢
促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 確立炒住分途
書面質詢
鑑於過去延誤多年的新城填海現在已加緊進行,填海新城城市規劃即將具體研製,作為房屋發展長效機制的填海新城澳人澳地,實有必要及早落實。特區政府現在已經必要就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定義問題、土地供應、購買和轉售限制、法律配套等方面作出決定。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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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是否承認,過去委託學術機構研究澳人澳地政策但因當年填海新城進度緩慢,以致兩份研究報告(澳門大學研究中心的房屋政策澳人澳地研究報告及澳門理工學院的澳人澳地經濟法律分析研究報告)均只能一般性地分析澳人澳地政策的利弊,未能具體結合填海新城規劃來具體研究在特指填海新城範圍實行炒住分途的「填海新城澳人澳地」,而現在趁填海新城城市規劃即將具體研製,應當及時就具體結合填海新城規劃來具體研究在特指填海新城範圍實行炒住分途的「填海新城澳人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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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填海新城未有批出任何發展地段,絕不牽涉既有的土地房屋私人產權,可特區政府是否同意,必須頂住權貴壓力,在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之前絕不偷步批地換地,並且須及早在不涉既有的土地房屋私人產權的情況下,先建立法定限制,切實利用整個填海新城的住宅地供應在炒住分途的基礎上解決澳門居民的居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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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人澳地的購買及轉售限制定義方面,為確保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更好發揮讓澳人有公平置業改善生活環境,避免囤積投機(包括本地人的囤積投機),特區政府是否同意設定較嚴謹的條件,規定填海新城住宅單位交易(包括將來可依法轉移出市場的經屋單位),全都限定只准由手上不超過一個住宅單位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購置?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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