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交代公開諮詢走數內情
促設分區直選市政機構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公佈的二零一六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行政法務範疇內承諾籌設非政權性市政機構,並表明「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形成初步建議並向社會各界開展諮詢」。行政長官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回應本人提問時,亦表明已進行審慎研究,將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進行公開諮詢,期望二零一八年完成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設置。可是,二零一六年已經完全過去,公開諮詢竟然推不出來。特區政府在遭受質疑之下,行政法務司司長卻突然聲稱要等待中央政府部門的意見。究竟是中央政府哪個部門突然主動出手干預,抑或是司長找藉口推搪施政延誤的責任,更須向全澳市民交代。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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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特區政府可否清晰說明籌設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初步方案及公開諮詢究竟何以現在二零一六年完全過去仍推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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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基本法第九十五條及第九十六條規定,設立市政機構是澳門特區的內部事務,機構的職權完全由澳門特區法律規定,並無事先提請全國人大或中央政府部門審理的程序。現在究竟是中央政府哪個部門突然主動出手干預,抑或是司長找藉口推搪施政延誤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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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究竟有否準備好籌設分區直選產生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初步方案,盡快安排公開諮詢?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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