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促落實使用市中心政府物業停止浪費
兩司長宜遷入原司警大樓辦公彰顯節制團結
書面質詢
在特區政府被揭發耗用大量公帑租用辦公地方引起公眾質疑之際,關注市中心建築物功能的澳門居民一再向立法會議員反映,在澳門半島人流密集的市中心及社區內本應由政府部門營運的建築物陷於長期閒置,涉嫌浪費珍貴的公共資源,深感可惜。以板樟堂街1A-1C原新聞局大樓為例,作為位於澳門半島市中心本應由政府部門營運的有特色建築物,多年來長期閒置。特區政府過去回應本人質詢時,曾透露該建築物存在承載力不足的問題,大樓自 2006年交回財政局後,先後移交給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行政公職局及貿易投資促進局使用,均不成事而交回財政局管理。但至今一直任由閒置不予改善處理。特區政府在施政辯論中承諾重新設計,而現取向是先用作協助青年創業的澳門品牌展銷中心。但接著下來至今,仍然是閒置如故。澳門市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質疑特區政府財政部門是否知道這些市中心位置的舖位現在月租水平多少,長期閒置已浪費多少公帑。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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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樟堂街1A-1C原新聞局大樓可否在今年上半年內先安排啟用作為協助青年創業的澳門品牌展銷中心?進一步令大樓獲充分利用的改裝設計何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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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財政司究竟有否理會,這種市中心位置的公共建築物鄰近舖位月租水平多少?閒置十年浪費了多少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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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灣舊法院改建新中央圖書館計劃已延誤十年,而計劃亦因城市環境改變而廣受質疑。舊法院現仍用作展演場所,可是龍嵩街前司法警察總部大樓卻間接一直被閒置荒廢。倘新中央圖書館可另覓適當地點興建,特區政府可否立即裝修佈置,盡快把長期耗費公帑租用私樓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與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遷入這一座跟政府總部大樓一路相連卻被長期閒置的的前司法警察總部大樓,藉以建造特區政府領導層慎用公帑及團結的形象?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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