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回土地建屋須預籌環境規劃以開發宜居社區
吳國昌促環保局正面回應監控污染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承諾收回土地優先考慮建公共房屋,但藉口眾多要收回的土地尚待完成司法程序而一直不透露具體籌劃(市民甚至懷疑根本未有籌備)。近期政府終於透露收回偉龍馬路土地籌建八千個公共房屋單位,但對於關心居住環境的市民一再公開質疑在焚化中心附近和在國際機場附近的居住環境質素問題,特區政府竟一直未有回應。本人認為,既承諾收回土地優先考慮建公共房屋就應當有相應的籌備工作,而同在運輸工務司轄下的環境保護局、運輸工務局、交通事務局等等,均應在職權範圍內參與籌備基礎規劃,而當收回大幅可建公屋土地時,更須跨司長範疇合作營造宜居的社區環境。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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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環境保護局有否持續監控焚化中心的空氣污染和國際機場的噪音污染?針對相關污染問題有否制定與民居保持距離的指引?現在環境保護局對於偉龍馬路土地籌建公共房屋引起的居住環境質疑,有什麼正面回應?有什麼在設計保障居住環境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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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對於待司法程序完成的收回土地,在運輸工務司範疇內各部門有否及早參與展開籌備工作,判斷各幅土地是否宜建公共房屋,可建單位數量,以及需關注解決的交通及環境問題,以免完成收回土地時才開始花大量時間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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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過去石排灣大型公屋群因社區配套不及時落實而令要入住的居民深受困擾,特區政府有否具體方法改善跨司長範疇的為大型公屋群作社區配套的機制,以確保收回大幅宜建公共房屋土地後可及時妥善開發建設?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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