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質詢內地水域大橋超支百億人民幣
是否歸責於澳門是否須澳門承擔
書面質詢
在內地水域的粵港澳大橋主橋原定造價人民幣三百六十七億元。在施政辯論中,經濟財政司司長透露澳門特區須分擔其中的百分之十二點九五,但聲稱對於近日突然揭露內地水域的粵港澳大橋超支人民幣一百億元是否要澳門分擔未掌握確實資料。本人認為特區政府公帑運用必須對市民有明確交代。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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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現在能否具體了解內地水域的粵港澳大橋超支人民幣一百億元的情況,特別是這次重大超支有否任何可歸責於澳門特區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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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內地水域的粵港澳大橋建造費中不可歸責於澳門特區的重大超支,是否須由澳門特區參與承擔?當中有否具體的協議條文作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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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可否向公眾說明,關於內地水域的粵港澳大橋的建造費,澳門特區已支付及將要支付多少公帑?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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