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促調動低薪補貼資源建立動態緩衝機制
確保小企本地低薪僱員享受最低工資安穩就業
書面質詢
二零一四年特區政府提交物業管理範疇的最低工資法案在立法會審議時曾公開承諾三年之內會全面實行最低工資。本人曾為此提出具體方案建議特區政府應立即籌劃調動未實行最低工資前的低薪補貼資源,透過具體機制協助小商號在符合最低工資規定之下繼續與原低薪本地僱員維持勞資合作關係,作為推行最低工資的動態緩衝機制。可是特區政府在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公開諮詢文本中,完全沒有提供緩衝機制的選項。在經濟財政施政辯論中,經濟財政司司長曾表示有憂慮最低工資由政府包底,但聲稱會吸收意見進行研究聲稱會吸收意見進行研究。必須指出,適當設置動態緩衝機制是完全可以為天府包底劃上句號的!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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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可否鄭重研究調動未實行最低工資前的低薪補貼資源推行最低工資的動態緩衝機制,例如:在實行最低工資的第一年,針對原有受聘於本地小商號或大廈小業主之本地僱員當中原已申領低薪津貼,工資未達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者,在僱主確保支付僱員薪酬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七成的基礎上,政府給予工資補助讓僱員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收入,並規定這些接受工資補助的小商號此後每年必須給予相關低薪僱員調升薪酬幅度不少於百分之六,而政府續補助至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直至僱主支付薪酬本身已達到當時最低工資水平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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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是否認同,這種動態緩衝機制,可以最終為政府包底的低薪津貼劃上句號而有助本地原低薪僱員保持就業,而且為本地原有小企業提供一段緩衝期,而在這段約八年的緩衝期內,本地原有小企業暫時減輕工資成本壓力,並且在工資成本上比新人入競者有相對優勢,從而有合理的時間和機會尋求優化經營效益生存下來?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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