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質疑政府承諾二零一七年度法案項目絕大部份不兌現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在施政報告中聲稱,在二零一七年透過已構建的立法統籌組織體制具體落實統籌立法,穩妥有序適時推進各項立法工作。可是,現在二零一七年已經過去,特區政府在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內明文列出在二零一七年五個重點法律提案項目當中,海域管理綱要法、修訂澳門公共行政人員通則、職業介紹所准照及運作制度、修改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等四項法案都根本未有提交立法會。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1、 特區政府本來己就海域管理綱要法、修訂澳門公共行政人員通則等在二零一六年展開諮詢籌備立法,何以終於延誤至在二零一七年完全過去都沒有依施政承諾提出法案?
2、 職業介紹所准照及運作制度、修改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等立法籌備工作出了什麼問題,何以終於延誤至在二零一七年完全過去都沒有依施政承諾提出法案??
3、 特區政府在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內明文列出在二零一七年五個重點法律提案項目當中絕大部份(五分之四)都沒有依施政承諾提出法案,是否顯示已構建的立法統籌組織體制運作失效?有否需要問責?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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