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斥害怕向市民負責的立場扭曲定義阻民主參與
吳國昌促建立民選非政權性市政機構
書面質詢
行政法務司來立法會回答質詢,竟然害怕民選市政機構就會變成澳葡時代的另一級政府,又害怕民選的成員向市民負責而不是向政府負責。事實上,作為明確有別於澳葡時代另一級政府設計,澳門特區的市政機構不可能有稅收,不可能有特區政府具體委託工作範圍外的執法權力(例如設市政警察),因而不可能是另一級政府。可是,害怕民選的成員向市民負責的反民主立場,嚴重窒礙社區民主參與。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1、 同是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早已根據基本法設定的非政權性區域組織實行分區直選區議會成員的制度,而近年已經完全撤銷官委區議員。民選區議會既是諮詢組織,亦得受政府委託提供康樂文化衛生服務。這是政府社區民生服務上的社區民主參與,絕不是另一級政府。特區政府是否承認,基本法所界定的非政權性,沒有絕對的排斥民選機制?
2、 特區政府是否承認,政府本身就應當向市民負責,而政府社區民生服務實行社區民主參與,接受向市民負責的成員監督,根本並無矛盾?
3、 射區政府可否及早從害怕民選的成員向市民負責的反民主立場解脫出來,不再把害怕民主監督的觀念誇張表述成非政權性機構就不容民選的扭曲定義,讓澳門特別行政區建立分區直選體現社區民主參與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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