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促確定以填海B區土地開發新型社會房屋
書面質詢
行政長官去年十月在立法會答問時表明政府要繼續研究開發新型公共房屋,但必須有土地資源的配合。現在特區政府在不妨礙續步開發填海新城A區兩萬八千個傳統公屋土地儲備的基礎上,應當及早規劃利用現已完成填海的新城B區可容二千個住宅單位的土地,指定用於建設新型公屋,從而在有土地資源配合之下立即公開諮詢研定新型公共房屋的具體方案。可是,土地工務運輸局在去年十二月底函覆本人書面質詢時,卻聲稱要集中跟進社屋經屋修法,待相關修法完成之後才具條件跟進新類型公共房屋。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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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屆特區政府究竟會否切實承擔研究開發新型公共房屋的責任,避免被社屋經屋修法進度拖延至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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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特區政府可否說明計劃於何時完成社屋經屋修法,以及何時啟動開發新型公共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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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可否確認填海的新城B區可容二千個住宅單位的土地作為配合開發新型公共房屋的土地資源,避免可配合開發新型公共房屋的土地資源被換走?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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