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促籌設支援小企緩衝機制
配合明年全面推行最低工資
書面質詢
二零一四年特區政府提交物業管理範疇的最低工資法案在立法會審議時曾公開承諾三年之內會全面實行最低工資。本人曾為此提出具體方案建議特區政府應立即籌劃調動未實行最低工資前的低薪補貼資源,透過具體機制協助小商號在符合最低工資規定之下繼續與原低薪本地僱員維持勞資合作關係,作為推行最低工資的動態緩衝機制。例如:在實行最低工資的第一年,針對原有受聘於本地小商號或大廈小業主之本地僱員當中原已申領低薪津貼,工資未達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者,在僱主確保支付僱員薪酬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七成的基礎上,政府給予工資補助讓僱員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收入,並規定這些接受工資補助的小商號此後每年必須給予相關低薪僱員調升薪酬幅度不少於百分之六,而政府續補助至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直至僱主支付薪酬本身已達到當時最低工資水平為止。 這種動態緩衝機制,可以最終為政府包底的低薪津貼劃上句號而有助本地原低薪僱員保持就業,而且為本地原有小企業提供一段緩衝期,而在這段約八年的緩衝期內,本地原有小企業暫時減輕工資成本壓力,並且在工資成本上比新人入競者有相對優勢,從而有合理的時間和機會尋求優化經營效益生存下來。特區政府回應書面質詢時聲稱,政府對於設立此種緩衝機制持開放態度,會將建議連同各界提出的相關意見一併分析。可是,全面推行最低工資及設緩衝機制的籌備工作未見實質進展。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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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倘確定依承諾在二零一九年全面推行最低工資制度,是否應當及早籌備在今年上半年提出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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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全面推行最低工資制度而設的動態緩衝機制,是否應當跟籌備全面推行最低工資制度法案的工作同步長開,在今年上半年擬定方案公開諮詢?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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