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務局拒見議員稱無資料提供
吳國昌質疑各部門互相推諉誤澳人澳地立法
書面質詢
中央政府批准澳門特區的整個填海新城面積三百五十公頃,指定用於回應澳門居民的房屋需要。過去延誤多年的新城填海,現在正加緊進行,本人認為特區政府應當立即籌備在法制層面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過去特區政府曾一度誤以為澳人澳地之弊是搶去公屋用地,實令人質疑是砌辭推搪!事實上,只要恪守填海新城A區二萬八公屋土地儲備,填海新城的澳人澳地絕不會搶走公屋用地。二零一七年九月特區政府房屋局遵行政長官指示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終於表明對於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建議將由法務局決定政策取向。可是,當立法會議員要求會見法務局查詢關於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限購制度的籌備進展時,法務局卻書面表明政府尚未確定政策無法提供資料(見附件)。實令人質疑政府部門處於互相推諉的局面。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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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批准澳門特區的整個填海新城面積三百五十公頃,指定用於回應澳門居民的房屋需要。行政長官二零一七年八月駕臨立法會回應「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竟然誤以為澳人澳地之弊是搶去公屋用地,實令人質疑是砌辭推搪!現在特區政府在政策層面是否承認,在恪守填海新城A區二萬八公屋土地儲備的基礎上,填海新城的澳人澳地絕不會搶走公屋用地,因而不應再基於誤解而延誤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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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各部門對於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工作是否陷於互相推諉的局面?行政長官可否指定部門負責啟動,籌備法制建設及進行公開諮詢,確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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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是否同意,由於填海新城未有批出任何發展地段,絕不牽涉既有的土地房屋私人產權,現在是適當時機及早在不涉既有的土地房屋私人產權的情況下,先建立法定限制,切實利用整個填海新城的住宅地供應在炒住分途的基礎上解決澳門居民的居住需要?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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