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啟動新一輪口頭質詢
促政府承擔責任說明澳門特點
以優勢互補處理駕照認可協議
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
今年四月十六日政府突然公佈行政長官授權司長簽署與內地的駕駛執照互認的協議!如此施政,涉嫌漠視民意,並且在區際合作中走上錯誤方向。一旦實行駕照互認,龐大的潛在需求將隨時催生租車自駕的供應,令本已不勝負荷的交通環境進一步惡化,並且造就條件讓數以萬計的非本地僱員被動員當上過界勞工,破壞本地人就業條件!再者,每年以千萬計內地遊客在澳門自駕遊的龐大潛在需求將構成長期的壓力——當特區致府每次投資紓緩交通壓力產生一些正面效果時,就同時因交通稍為改善而引發更多的自駕遊需求,不斷抵銷改善交通的效果!因此,簽署駕照認可協議的安排實在應當立即重新檢討優化合作方案。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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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是否同意,在配合國家政策參與區際合作發展,包括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等方面,有責任切實反映澳門特區的現實特點,向中央政府及區際合作對象妥善說明,尋求各地優勢互補切實發揮最大效益,而非尋求盲目對等同質化,而面對駕照認可的區際合作協議,更必須及早向中央政府及內地同胞逆說明澳門特區的現實特點,提出區際優勢互補以發揮最大效益的優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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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特區政府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向中央政府及內地同胞妥善說明,在整個粵港澳大灣區當中,澳門特區確實是地方最小,內部陸路交通最不勝負荷的小鎮,因而必須明確鼓勵遊客以公交及步行方式出行以配合休閒旅遊中心的持續發展(反之澳門人口相對小,不會在內地構成文通壓力),並建議採取優勢互補的安排,在上述現實特點持續的情況下,在駕照認可方面先讓相對人數極少的澳門市民取得在大灣各地以至全國各地駕駛的執照,而澳門特區則實行集中在優化公交與步行設施方面為遊客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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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將來一旦澳門特區地小車多內部陸路交通不勝負荷的特點獲得徹底改變,無須明確鼓勵遊客以公交及步行方式出行之後,澳門特區對於認可內地駕照方面是否仍須預先安排特定措施,包括須認知本地交通規則、安排特定保險、嚴查過界勞工等各方面,方可實行?而這些措施安排是否應先進行公開諮詢?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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