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質疑經濟財政司投資移民行政失敗原因
書面質詢
就廉署公布調查報告,揭露貿促局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申請時,欠缺嚴謹的審查機制,被人藉此「假投資、真置業」,又縱容實在絕少在澳逗留者把居留權續期。貿易投資促進局官員明知行政失誤已被調查揭發後都沒有準備拿出負責補救措施。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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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財政司及貿易投資促進局在特區政府於二零零七年以行政法規正式停止買樓的置業投資居留,經濟財政司及貿易投資促局是否理應清楚掌握當年取消置業投資移民的原因?縱容外地人繼續以公司投資購置不動產及經營投資不動旌產來申請「重大投資移民」,是否等同變相恢復置業移民,明顯違反政府政策和漠視本地居民的房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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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縱容沒有實際利用報稱投資經營的場所進行營業的「重大投資移民」續期,以及縱容實在絕少在澳逗留的「技術移民」續期,經濟財政司及貿易投資促進局現在經檢討後有什麼正面負責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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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投資促進局審核「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申請的行政工作的一系列失誤,且明知行政失誤已被調查揭發後都沒有準備拿出負責補救措施,是否已證實主管官員沒有能力嚴謹執行工作,抑或是貿易投資促進局的行政架構根本不足以嚴謹執行工作?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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