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質疑非凡兩億借據冒充抵押致公帑不保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通過工商業發展基金安排貸款二億澳門元給非凡航空公司,曾引起公眾質疑。二零一零年一月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親自向公眾傳媒解釋,聲稱這筆貸款有足夠的抵押,保證公帑安全。其後,特區政府向非凡航空公司追討欠款捲入多年司法訴訟程序,當年經辦官員已紛紛離開公職,具體內情一直沒有詳細公開交代。今年七月法院公佈訴訟歸檔,二億元公帑的償還竟無著落。鑑於司法程序結束再不會妨礙披露具體資料,本人隨即在七月二十三日提出索取資料,要求列明這筆貸款的具體抵押品,以及在追討過程中如何處置。七月二十五日隨即有本地傳媒報導,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透露上述所謂抵押品只是已證實不兌現的本票。七月二十六日特區政府工商業發展基金官員向立法會相關委員提供資料解釋,上述不兌現的本票既不是確保可在銀行提款的銀行本票也不是倘存款不足不能兌現便須負刑事責任的銀行支票,而是以本票為名的借據。有關官員對於把借據誤為抵押品,以及輾轉多年至今有否任何官員問責等問題則未能回應。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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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現在是否承認,作為貸款借據的本票,根本不是抵押品,兩者絕不可以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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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財政司司長過去聲稱這筆貸款有足夠的抵押,保證公帑安全,現在經濟財政司司長透露的抵押品原來只是不能兌現的借據,究竟有什麼玄機?是政府領導層曾經刻意編造不真實的論述把借據冒充抵押品,抑或是政府領導層曾經被誤導以為此種借據是可確保公帑安全的抵押品,又抑或是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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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現在是否確定這項輾轉多年至今追討失敗的貸款項無須向任何官員問責?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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