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澳門民主政制的立論基礎
新澳門學社民主政制發展方案的第一份說明,已經在澳門部份報章刊登了。
學社的政制方案共六個環節,六個環節的說明陸續推出,今天見報的是第一個環節「凝聚共識,建立體現民意、順應社會發展的民主政制發展方向」。
推動民主政制,是體現公民平等政治權利,回應居民歸屬感,順社會結構改變和抗衡官商勾結的正道。
公民平等政治權利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衡量居民生活質素的一個重要指標,是居民在公眾事務上有沒有平等的參與權和決定權。新澳門學社主張,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主政制發展,應當充分體現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公平行使選舉權利為核心,循序漸進地建立實現所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平等政治權利的民主政制。
回應居民歸屬感
特區成立之前,民主昌和民主新多次採取街頭社會行動表達意見,爭取免費教育,限制輸入勞工,抗議黑幫作反等等,通常參加行動的只是小貓
三兩
,連當年反對濫用外勞的「大」遊行也不過百多人;可是,九九以後,民主昌民主新採街頭社會行動不多,反而大部份時間是協助或參與澳門居民多式各樣的社會行動。至於每年五一遊行的規模,更是回歸前反對濫用外勞的「大」遊行的幾十倍。
澳門回歸之後,澳人的歸屬感加強了,直接效果是政治輸入(political input)大大增強,政制不改革,建制排擠民意,必然這成社會鼓噪和捇大政治輸出(political output)的民意落差,這成更大的鼓噪。
精英結構改變 期望公平競爭
引用學社的說明稿:
三十年前,澳門沒有普及教育,能完成中學課程者,十中無一,能晉升大學再回來澳門發展的,更是鳳毛麟角。擔當界別或社團領袖人士的子弟,出國留學回來,就是靠父輩提攜庇蔭,在澳門順利立足,形成了表面上很自然很和諧的權貴提攜、任人唯親、裙帶關係的局面。至於能出外完成高等教育,但在澳門沒有父輩提攜庇蔭的,要立足發展便十分困難,當中不少人就基於澳門「行頭窄」,沒有立足發展機會而在外地發展。
過去三十年來,澳門華人社會提拔人材的慣用規律,例如特首就是六、七十年代社會領袖之子;商界出身的主要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都是當年有社會地位人士的子姪。
可是,這三十年來,澳門經歷了工業化和後工業化的變遷,工業產值在八十年代中期上升至佔地區總產值百分之三十六,而今天所佔比重卻下降至百分之六。整體社會結構已發生根本變化。現在澳門小學至初中已推行普及教育,本地的大專機構已有十多家。年青一輩高學歷和希望以澳門為家的,大不乏人。根據人口普查資料,由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六年這十年間,澳門總人口增長百分之二十一,而當中完成高等教育人口則增長達百分之一百五十二,顯示潛在的社會精英結構已發生重大變化。無論在經濟領域、專業領域、社區領域,還是政治領域,年青一代人材需要的,不是權貴提攜、任人唯親、裙帶關係,而是公平競爭。
在政治領域,推動民主政制發展,正是順應社會發展,透過公平競爭出人材,讓所有人憑自己的能力,在競爭中選擇適當的立足點和發展機會。因此,在政治制度上,必須循序漸進地全面清除不符合公平競爭原則的舊有機制。
抗衡官商勾結
平情而論,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市民的歸屬感已顯著加強,而澳門整體經濟在中央政府政策支持下亦大有發展。可是,由於政制不民主,本應可透過選舉權利促使當權者負責的絕大部分澳門永久性居民當面對不公平不合理的施政時,都深感無奈。
由於行政長官不是由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選舉出來,立法會議員不是全部由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選舉出來,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不能以基本法確保的選舉權去促使當權者負責。於是,賤價批地、工程超支、黑工泛濫,乃至環境破壞等現象,一直都是喝而不止,而行政長官及各級官員仍是「好官我自為之」,終導致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形成民憤,亦暴露出鉅大貪腐問題。
建立民主政制,是抑制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真正體現永久性居民政治權利,真正體現「澳人治澳」的良方……
咪住,政制方案提出的行政長官選舉方案,縱使零九年有一人一票選特首,但提名被既得利益操控,仍只是假普選,例如只推出賀常委、崔司長、譚司長當中兩人,交給全體市民一人一票,對既得利益集團會有什麼衝擊?怎能抗衡官商勾結?這是需要進一步辯論的議題。請大家多提意見,也請看看學社方案的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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