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特區政府的公屋政策嚴重失誤,多年停建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樓價與一般市民收入完全脫節,令澳門各階層市民受住屋問題嚴重困擾。原獲接納申請輪候社會房屋、經濟房屋積壓大量個案,當中不少輪候五年甚至七年以上。近期部份社會房屋、經濟房屋輪候因輪候多年,家庭環境變化,陸續遭房屋局重新審查資料剔除資格。
每個家庭都會隨年月流逝而產生變化,房屋需要是有時效性的,倘若政府在公共房屋輪候期沒有承諾,所有申請個案在輪候數十年後都會自動變成不再符合資格 !所有申請人一百年後都會統統死掉!
可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怎麼可以在依法接受申請輪候多年,一直延誤不予分配的情況下,改變政策,修改規章,而乾脆把原獲接納申請輪候者一次過掃出門,原有已接納的申請一概推倒重來!
特區政府房屋局聲稱經一年時間收集意見,正式推出修訂公共房屋相關法例諮詢文本,當中竟正式提出令原獲接納申請輪候社會房屋、經濟房屋者的原有輪候資格不再有效的諮詢建議,已引起原有輪候者恐慌。
民主昌認為,這個諮詢建議根本就應當立即從諮詢文本中刪除!
塔石廣場 U 型隧道大狡辯
房屋局大搞作,工務局也有小搞作。繼吹細瓶一時多嘴透露機密 話塔石廣場要配合輕軌大計一定要U型然後又話設計非其負責並鄭重聲明話咁樣講絕對唔係推卸責任 之後,工務局官員硬著頭皮出來列舉五大理由要U型。
五大理由包括:
一、沿荷蘭園馬路開鑿直行隧道,現場一帶路段在施工期間需要封閉,建U型減少影響荷蘭園馬路一帶交通。
二、荷蘭園馬路地下的下管道衆多,直行隧道施工時間也須延長。
三、U型隧道主要在塔石球場內施工,不會嚴重影響附近交通。
四、區內有歷史價値的建築物較多,可能影響其建築結構。
五、U型設計隧道全長不超過
二百米
,有條件符合基本道路的要求。
如果這U型怪物符合基本的道路要求,又怎麼長期不能開放,實質上令施工時間延長,長期封閉了一段原本直通的主要幹道,嚴重影響附近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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