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大當家民主智亮相,民主新、民主昌左右護法,學社正式出手,戮破官僚一舖踢走兩萬社屋經屋輪候戶的春秋大夢。
何特首的政綱是提升居民綜合生活質素,按此方針,修訂公共房屋條例,本應當是放寬申請資格。偏偏今次修訂公共房屋條例諮詢建議,除了以荒謬的官僚手段去「清除」輪候者外,還要全面收緊申請資格,跟「提升居民綜合生活質素」背道而馳!
怎樣「提升居民綜合生活質素」?
民主昌從來就不相信「提升居民綜合生活質素」的特首小圈子選舉政綱,如果政府老老實實,集中資源讓社屋經屋輪候戶和有需要的待登記戶真的限期上樓,經過匡算,必須收緊新登記的申請資格,那本來還是可以接受的。可是,政府至今仍沒有承諾輪候期。如果沒有承諾輪候期,卻收緊申請資格(客觀上是降低居民綜合生活質素,壓縮草根階層的房屋資源),轉而調撥資源推出一批“設計上有體面”公屋,藉以吹噓「提升居民綜合生活質素」的政績,那便是「打腫面皮充闊佬」 ,絕對不可接受了。
宣傳民主政制 巧遇資方夫婦
繼在三盞燈、噴水池的宣傳行動後,今午五時學社將在筷子基綠楊附近開壇向市民推廣民主政制方案。明天在祐漢,下週三在塔石。
記得兩天前在噴水池開壇宣傳時,分別有勞方與資方市民主動找民主昌搭訕談勞工法。自然是勞方的市民多,但有一對資方夫婦卻特別肉緊,大吐苦水,埋怨民主昌為選票,成日幫住勞方,對於資方小商號沒有律師設計合約文件,又不獲政府提供合約文件範本,以致被離職員工強辭奪理追討眾多補償的慘況,全幫不上忙。民主昌只好苦笑接受批評 。確係幾慘嘅,特區政府本來就是商人治澳,立法會官委、間選、直選都有一大票商界議員,佔晒主導,在正常情況下,資方市民權益本應當受到充分保障維護,服務周到,豈容民主昌之輩有置喙之餘地。搞到資方都找民主昌吐苦水,真係幾慘情幾失敗。
資方夫婦啊,願主垂憐您們!新勞工法在正激烈爭議中,我們會同時著重維護各業員工和中小商號利益的。問題是在商界議員主導的局面下,中小商號的利益是否真的被當作「商界」利益?
新勞工法的合同與法律關係
民主昌認為,現時澳門特別行政區內勞動關係主要牽涉的實體,包括愈來愈多具備財勢和法律專業支援的集團機構,眾多中小型商號,以及缺乏集體維權法規支援的各業員工。新勞工法細則審議,需正視當今現實,適當調整。特別是近期立法會已再次否決工會法,各業員工繼續沒有法定工會機制、集談判機制的情況下,面對愈來愈多具備財勢和法律專業支援的集團機構,有必要依仗勞工法提供最基本和不可憑合約否定的勞工保障,以避免在各自單獨面對集團機構在法律專業支援下制定的各種精密合約條款,而蒙受損失。因此,新勞工法草案第二條第一款應改為:「僱主與僱員之間可自由訂定勞動合同,但須遵守法定的最低標準。」(刪掉「但除本法律允許雙方協議的情況除外」)相應地,草案內容許以合同打破勞工保障最低標準的內容,均應予刪除。
順應當今資本主義全球化和愈來愈多具備財勢和法律專業支援的集團機構的趨,本地整體勞動關係無可避免將日益著重法例與合約文件的配合。在這方面,缺乏集體維權法規支援的各業員工,以及缺乏法律專業支援的中小型商號,均處於相對弱勢。現時中小型商號和各業員工均屢有因發出或簽署不妥善文件而蒙受損失。當《勞動關係一般制度》法律通過後,特區政府應動員社會協調機制,陸續制定配合《勞動關係一般制度》法律的勞動合約及執行文件範本,讓各業員工及中小型商號有所依循,公平維護勞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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