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非請願式示威之後,十月一日晨,多戶小販投訴公局新市南街(近嘖水池地段)被一輛MF61xx私家車違例停泊致不能營業,而據稱到場警員受今天不便執行抄牌所限以及交通科急切難以調動吊車,至現在十時半後仍未能解決,引起鼓噪。
如果真的全不抄牌,泊車問題自然會引起各處鼓噪,然後政府就可以挾著民情,重新抄牌
但是,如此施政,豈一個亂字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