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昌在今年十.一遊行隊伍中體驗到社會力量的取向:
個別的申訴者(醫療事故受害人, 尋冤待雪的亡者家屬, 受剝削的巴士司機, 譴責金融保險運作的前保險經紀)紛紛在示威集體中加入發聲; 教師、社工願意跑到草根階層的根據地, 跟隨在草根群眾後面,表達專業者的訴求。在整體上, 體現出社群、階級融和的傾向。過去學社支持五.一示威,都是寧願打著旗號在到草根階層的根據地, 跟隨在草根群眾後面,而不願意在大三巴或塔石另組一隊中產形象的示威隊, 客觀上, 有利營造中產與草根親近的社會氣氛。
遊行示威者在行進中, 相當一部份自發性口號是直接要求更換何特首及個別高官, 同時, 在隊伍中多元化的訴求(包括教師隊伍)很大部份都沒有向政府當局遞求請願信,而是像早一日的電單車示威般,屬於「非請願式示威」; 這些情況,在社8易2動意識形態取向分析中, 顯示社會群眾示威訴求已從過去向權力中心懇求調整政策, 發展向質疑、不信任乃致要求改變權力中心。在公民意識層次上, 這是一種顯著的進步, 但對執政者來說,肯定會覺得不妙。
問題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未來, 究竟可以藉著政制的改良, 去配合社會訴的進步與提升, 清除官商勾結利益輸送,抑或是既得利益者鞏固落伍的政制, 把民情畸變成 官逼民反 呢?
學社總領導民主智再度出現遞信,民主新民主昌護法, 由民主希發言,正式向政府提出民主政制建議,以及提交了二十本民主政制方案,請特區政府所有主要官員和所有行政會議成員, 都來參與政制改革討論。

以政制改革清除官商勾結利益輸送 建議如下: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須循序漸進,朝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體成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普選產生的方向發展。
二、 零九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應該開始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以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並循序漸進開放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機制,最遲於二零一九年實現開放提名、公平競選、一人一票的行政長官普選。
三、 零九年將立法會間選議席及官委議席均減至五席,直選議席相應增至十九席,並循序漸進繼續減少立法會的間選議席和官委議席,相應增加立法會的直選議席,邁向普選立法會,以及加強立法會的監察權力。
四、 對於設立市政機構,不要再消極地毫無準備,而應積極面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參照香港區議會模式,設立一個由分區直選產生的市政議會,受特區政府委託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並設立市政管理委員會及由多個涉及民生相關部門代表參與的各分區服務中心,配合市政議會,深入處理基層市政及民生事務。
五、 政府各諮詢協調組織,逐步引入功能界別直選機制,更有效吸納民意。

民主希在十.一遊行隊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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