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籌辦 反貪腐、爭民主、保民生 民主回歸大遊行 今年十一月學社已預先致函民政總署,在
十二月二十日
使用祐漢公園場地及南灣天幕場地(截至現時民政總署並未對此函提出異議)
根據集會示威權法律,遊行集會活動最早可在舉行前十五日作出通知學社乃於
十二月五日
致函民政總署,通知於
十二月二十日
舉行回歸民主大遊行
學社向澳門居民進行宣傳,派發了八成以上的宣傳冊子,並在
十二月十日
獲各報章廣泛報導
之後,民政總署突於
十二月十日
來函聲稱不提供祐漢公園場地及南灣天幕場地作遊行集會的起點和終點
不提供南灣天幕場地的理由是當日體育發展局有水上活動(儘管目前在該局網頁內未見有此安排)
不提供祐漢公園場地的理由現已眾所周知
學社表明以民主包容態度與任何團體協調分時段共用場地
北區六十八愛國愛澳社團的回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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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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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是民主昌的個人畫展或是學社的宣傳活動,定當一笑置之
可是,反貪腐 爭民主 保民生 民主回歸大遊行 乃公眾之事;無論是面對愛國愛澳社團還是體育發展局,我們續以積極理性的態度斡旋,爭取共用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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