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遊行起點終點安排仍在斡旋中
本想早些約見,但警長太忙了,今天才見面初步商討
本想在星期日再開會定案,但當日另有遊行要處理,警長們太忙了
只好安排在下星期一開會定
這幾天學社仍努力向各方展開斡旋尋求最佳處理
大遊行乃公眾權益,有責任斡旋到底
事實上,現代大都會公共空間都講求多元化功能並存和資源共享,我們希望盡力斡旋帶出此精神
至於意氣之言,充其量只不過是人民內部矛盾而已,倒沒大不了
大家暫時等消息吧
民主昌認為真正可怒的是:
歐案結案陳辭,但案情令人憤怒
為什麼提控時明明在澳門的兩個被告承建商,開審就一直找不到,又不追輯到底就可以結案呢?
為什麼眾多已由廉署公開的東東都消失了呢?
以下是學社向廉署提出的公開質疑:
1.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日
,廉政公署第二次公佈歐文龍案件之具體詳情,圖文並茂介紹歐案中的貪腐流程,其中涉及土地的最少有三個個案。其中黑沙土地改則已見於起訴書,但其他兩個案卻未在起訴書中提及。其一,是有商人以將兩幅小土地來換取主教山上一幅「半山地王」(見澳門日報
一月二十一日
頭版標題);而另一個案則為一建築公司以其興建中之樓宇的部份樓層轉讓予特區政府用以換取獲免公開競投批給另一幅土地。兩案中涉案人士都在交易中獲巨大利益。可是,這些涉案的土地交易卻未見於起訴書及審訊過程中。
2. 根據廉政公署在去年
十二月八日
首次公佈歐案事件中,廉署透露在歐文龍的辦公室抽屜內搜獲大批新購物業合同,懷疑是收受行賄所得。但在起訴書中,卻完全沒有提及到物業取得的問題,其沒有申報之不動產物業僅有一幢「倫敦獨立屋」。那大批在其辦公室抽屜內搜獲大批新購物業合同是悉數失踪,抑或是經廉政覆查確定全非涉案?又或是廉署漏了將有關材料送交檢察院呢?
3. 根據廉政公署在今年
四月四日
的第三次披露歐案調查結果時,指出歐文龍的資產高達七億九千多萬,為歐氏夫婦多年來正常收入的七十五倍。可是,據一百三十多頁的起訴書中所列,涉案資產僅為二億多元,與近八億元的資產有一個極其巨大的差距。何以出現如此情況?是廉政公署查辦不力,還是部份案情牽連更廣而無法查下去,因而不了了之?
被廉署公開指涉案的林姓商人似乎已離開法網了,業內人士也很不滿,有人專門找上學社來指林某擁業櫂的恩慈兒童之家地在暗下放盤,認為政府同法院冇理由讓涉案人套現。
民主昌只好告訴來人,岑浩輝宣讀五個鐘三十多項起訴中沒有此人的份兒,來人氣的拍案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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