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決議對特區民主發展有啟示
全國人大常委決議認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於二零一七年實行行政長官普選,而立法會普選須在行政長官普選後實現;曾權權隨即聲稱可於二零一七年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於二零二零年實行立法會普選。
民主昌認為,港特區政制發展多番爭議至今,民主政制發展時間表初部定形,人大常委決議對澳特區民主發展亦有啟示。港澳特區相比,澳門比較細小而單純,而就民主政制發展之準備較為被動,這個因素正負相抵,可期望兩地民主政制進展相若,即比港特區遲兩年成立的澳特區,宜就爭取在二零一九年普選行政長官及早準備。
已實行十五年免費教育的澳特區,未來十年民間社會質素之逐漸提高可以預期,故此澳人無須自我菲薄。
民主昌呼籲行政長官
及早啟動,由特區政府領導全民民主政制發展諮詢,有信心中央政府對經全民諮詢的政制發展方案,會有合理回應;
民主政制發展除雙普選外,尚應同時啟動加強立法會監察權力、創設分區行政民主參與及以功能界別直選參與政策諮詢等機制改革,以利循序漸進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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