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財產利益的法案遭否決了
反對的理由,有認為公開了也不杜絕貪污,有認為要公開的資料太詳細,有認為公開任何財產資料就是侵犯私隱,有認為要求公開財產的人物範圍太廣,也有人認為要求公開財產人物的範圍太狹(還質問為什麼不讓所有公務員都公開財產)............
法務敏公開份改三個選舉法的內容,行政長官仍然不讓市民一人一票,連選舉委員會也維持三百人小圈子,立法會仍然維持十九個官委同間選成員
選民登記方面,取消選民證是理所當然的,收緊間選團體資格則只是為小圈子既得利益社團鞏固既得利益而已
澳門特別行政區,將持續在小圈子既得利益的泥沼中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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