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口聲聲說「以民為本」的時候,請不要在頭頂長出竹葉

30/6/2008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不少居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一再承諾的,將養老金發放年齡下調至六十歲,以及向輪候社會房屋家庭發放房屋津貼,卻仍未落實,希望知道特區政府有關財政安排,以及期望特區政府考慮,倘因行政延誤發放,則追溯發放日期。政府提供低薪津貼,不少製造業工友卻因廠方安排開工不足,達不到政府規定的每月工作時數而不能受惠。自從行政長官於今年四月聲稱特區政府向輪候社會房屋家庭發放房屋津貼後,這兩個月來陸續有居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儘管特區政府實際上仍未正式向輪候社會房屋家庭發放房屋津貼,而打算發放津貼的範圍也僅局限於已長年輪候社會房屋的家庭,但行政長官的言論已刺激租金上升。因應付不起加租而被逼另覓居所的戶主更發現市面租金亦疑因行政長官的高論上漲,感到走投無路。這種情況,連已長期輪候社會房屋的家庭都感到未見其利先受其害。至於已長期輪候經濟房屋的家庭和仍在期待申請社會房屋或經濟房屋的家庭,更遭殃及池魚,面對更沉重的租金開支,雪上加霜。
在政府庫房水浸但民生多艱的情況下,特區政府近期的政策取向,特別惹人關注。以現時政府的政策取向,對於各級領導主管官員的關顧,已經連純屬新增的福利津貼項目,都要追溯到
零七年七月一日
開始。
在這種政策取向下,為了維護對官民公平重視的原則,基於相同尺度,特區政府就應當考慮將已承諾的六十歲開始領取養老金措施之效益,具體追溯至
零七年七月一日
開始,或至少追溯至
零八年一月一日
開始,豁免計較受益長者有否維持就業之因素,以及不作折扣全額發放,以體現「一視同仁」;特區政府就應當考慮將已承諾的為社會房屋輪候戶提供津貼措施之效益,具體追溯至
零七年七月一日
開始,或至少追溯至
零八年一月一日
開始,同時對其他確實面臨住屋經濟困難者,相應給予支援,以體現「一視同仁」;各項給予居民的福利津貼之新增與調整,包括敬老金、電費津貼、中小型企業扶助、低薪補貼、殘疾人士扶助、各專項經濟援助等等,都應當考慮具體追溯至
零七年七月一日
開始,或至少追溯至
零八年一月一日
開始;對於因開工不足連最高四千元低薪補貼都拿不到的在職貧窮者,都應當考慮相應給予低薪補貼,以體現「一視同仁」。
自行政長官零四年連任以來,所謂「提高居民綜合生活質素」之承諾不僅未有兌現,基層市民近年在通脹壓力下,生活質素倒退,辛勤工作自食其力的市民飽受外勞黑工氾濫之災淪為在職貧窮,而較低收入家庭、在職貧困戶和「無殼一族」租戶更苦不堪言。所有政府官員,都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份子,有福同享,不會少他們一份,但政府政策必須對官民公平重視。天秤不可以過份傾斜以致傾倒。當行政長官和政府官員口口聲聲說「以民為本」的時候,請不要在頭頂長出竹葉──變成「以民為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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