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讓天下雨吧
像是為我哭
讓我不孤獨
雨天裡與自己相擁
是折磨自己的快感
讓被煎熬的心冷卻
愛火才不會灼傷心
就算天空無雨落下
也讓我在家撐把傘
因淚己在心中輕灑
如雨洗刷大地那般
可是傷心難以沖去
淚如能實實在在地流多好
我就不會期望看到雨出現
令街上的千萬對情侶掃興
情人節的妳
安好

淚輕輕的如雪在心中降下,不為什麼人,只為我自己。
一早起來,就往將軍澳和朋友吃個早餐。地點是一間普通不過的茶樓。甫踏進茶樓,就看到全是老公公老婆婆。朋友跟我說了一句:「我將來也許會像他們一樣和自己的另一半在這裡喝著早茶。」她眼中有著難以形容的笑容,那是充滿希冀的笑容吧?
其實茶樓裡的老公公老婆婆知道這個每年也有的二月十四日是情人節嗎?我想他們之中也許有人知道吧?但絕對不會多。更多也許只是因為報紙大肆標題報導才記得今天,二月二十四日是叫做情人節。和朋友踏進茶樓時差不多成了全場焦點,因為我們是群耆英中最年輕的兩個人。
看著他們拿著筷子也振顫的雙手,忽然在想:情人節真有那麼重要?也許有,也許沒有。愛很困難嗎?也許比拿穩筷子容易,也許比移山更難。未來的時間永遠過得最慢,過去了的時間永遠也是瞬如流星。回頭望過去最滿足的日子,總覺得過得不夠人就已長大;經歷的快樂還未夠,就已要身陷痛苦的囹圄。歡笑愉快的時間再多也彌補不了一剎那痛徹心扉帶來的�琱[傷痛。
擁有愛情其實應該像在遊樂場裡玩個痛快。有高低起伏的過山車、有甜甜的棉花糖。但踏出遊樂場我們會為此而哭嗎?不會。遊樂場有一天會關閉,然而再度開放時我們卻又可重新入內玩個痛快。當然,愛情不是這麼簡單。
看著街上一對一對的情侶在面前走過,我帶著恍如逃難的心情回到公司。香港很小,我不想在街上看到我的前度。工作的時間在回憶中渡過。
晚上十一時多回家,看著街上一對對男女在拿著花,在地鐵內抱擁著親吻,我不知怎的覺得很兒戲。拿著花的,十對有九對是還未婚的;沒有拿著花的,十對有九對是已婚的。愛也許是一直在退步。初相戀時對方就是心中首位,買一束千元以上的花帶來的肉痛能以對方的一笑治療,做事也是先答應後想辦法。但愛情消去後,不願再為對方買花,不願再為對方嘗試做力有不遞的事情,但卻能為對方的安穩而把身子累壞、為對方的輕鬆而令自己每分每秒也精神緊張。這是愛情和感情的交替。但我卻等不到那天。
我是女孩子的話,不會想在情人節收到花。不願看到花的凋零,不願看到葉的枯萎。只有一天才會花心思去令我開心沒有意義,一曝十寒的愛情寧願捨棄。每天也是普普通通的過,花小心思,已可令我快樂。別要我問:「為什麼情人節你能做這麼多,平時就不行?」別在情人節才對我很好很好,因為平時待我不好的話我會加倍傷心。只有二月十四才有大心思,我不要。
有多少個女孩子會這樣想?
晴晴說部分女孩虛榮,但在我看不只女孩子,男孩子都虛榮。送花也許只為和女友走在街上看起來不那麼寒酸。學生哥半個月裡省吃儉用為的是一束千元的折枝,然後說很愛對方為她可以餓肚子買束貴價的待死植物。原來愛情要如此用錢來衡量?一束花加上香港半晚遊是不少社會人士的情人節節目。然而細細想想卻會發覺男的溫柔不變、節目不變,變的只是用餐的地點也許從又一城改為山頂、從旺角遷至銅鑼灣,還有還有,多了一束佔用空間不少的花束。心思沒有多花,錢倒散掉不少。
看起來像是單身人士吃不到葡萄的酸話?呵,有那麼一點吧,但也是旁觀者清的心底話。要花心思,不是買一束花就可以,不是換個地方吃飯就可以。
情人節,好孤獨。願我的朋友能每天也在過情人節。
(亂亂的一篇,望各位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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