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中被自己對馮世翹的一番話, 激發起靈感. 這篇可以說是論文吧. 只是把所知的併湊起來的低等無聊的愛情論文. 比起故事, 我比較喜歡寫客觀的描述文. 唉, 寫得多愛情的東西好沒趣呀. 以後我還是從變態的路向寫好了~
請別見笑(:
請別把愛、喜歡、和拍拖三者混為一談。那是三種絕對不同有異的物事。
愛,是深不可測的動物思想感情,是心靈上的一種溝通。以科學的角度來說,是產生一種名為「苯氨基丙酸」的激素,越多的分泌會引致比喜歡還要強烈的感情。大概沒有人可以說出自己愛另一半的原因,因為他愛的是他的全部。
喜歡,是打從心底的好感。在這個五花八門的世界,很多人事、物事都會令我們產生好感,那是被稱之為喜歡的感覺。喜歡一個人,或許可以說出原因,因為那會是對某種身心上的而萌生好感。
拍拖,是互惠互利的關係。兩人走在一起,可會是出於憐憫,或是其他人類所擁有的感情。也沒有人說拍拖一定要包含愛與喜歡,而純粹的身體接觸或是基於得到本身缺乏感情就是拍拖之中的互利。只是,如沒有心靈上的交流,就算在生理上有多滿足也好,心靈依然空虛。相反地,如在拍拖之中包含真正的愛意或絕對的喜歡,就算將來大家天各一方,在彼此的心中也會有一定的牽絆。
其實以上的三種,都離不開動物的最基本七大的特性之一,那就是生育繁殖。兩性的關係就像磁石,會相互吸引。之所以會分泌激素,原因會因為對方的外表,身材以及內在的因素。擁抱,是透過身體的接觸去增加親切感;而接吻,就能通過唾液的分泌去增加對其的好感。人類以外的動物界也有這種情況,就例如雄性的孔雀以開屏來展示魅力以吸引雌性孔雀,或是寒蟬發出聲響來吸引異性一樣。只是人類會透過思考而把根本的情感複雜化。
以上為理性的客觀分析。
以下為感性的個人見解。
請別把愛、喜歡、和拍拖三者混為一談。那是三種絕對不同有異的物事。
愛,我一生也不會真正明白的道理。搞不清就是搞不清,就算有多理性的思維也好,還需要一點感性去了解自己。口口聲聲在說「愛」,其實也只是似懂非懂的在亂講一通。
喜歡,我實在喜歡太多人事物事了,那只是純粹的好感作祟吧。
拍拖,為求什麼,不就是名份而已嗎?不就是為了讓世人知道嗎?就算沒有名份又怎樣?也不代表不可以互相愛慕。我不理解,為什麼要有這個詞的出現。更加不明白的是,原來名份,在無聲無色之間起了這麼大的影響。
而結婚,不就是無聊的白紙一張嗎?不就也是為了得到世人的祝福(賀禮賀金)嗎?而且那只是在法律上的證明而已。在婚禮儀式上,神父常說的「結為合法夫妻」,那麼不結婚的伴侣,就是不合法了?若一天不愛對方,想要分開,卻受到法律束縛,要去做那些麻煩的手續,又要簽離婚協議,又要在法庭上爭取撫養權。那麼由始至終,其實結婚,也只是為保障自己的個人利益而已。
所以…愛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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