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3課稅年度稅款寬減的執行細節
寬減 2012/13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每宗個案以 10,000元為上限。稅務局會在評稅時作出稅款寬減。
利得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業務計算。薪俸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如果夫婦是合併評稅,則以每對夫婦計算。至於個人入息課稅,未婚人士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已婚人士須夫婦一同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寬減上限亦以每對夫婦計算。
一個納稅人如果須同時繳納薪俸稅和利得稅,他的薪俸稅和利得稅稅款都可獲得寬減;如果他選擇以個 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他須課繳薪俸稅、利得稅和物業 稅的收入會合併計算個人入息課稅稅款,寬減只可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計算。符合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只需填妥個別人士報稅表的第6部。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個人入息課稅可否減低申請人的應繳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只有薪俸入息而沒有營業利潤和租金收入的人士,毋須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這項寬減會減低納稅人在 2012/13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納稅人只須如常填報其2012/13課稅年度利得稅和個別人士報稅表,稅務局便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至於在法例通過前 已發出的 2012/13課稅年度稅單,稅務局會在法例通過後安排重新評稅,預期可在 2013年 8月中開始向有關人士發還多繳的稅款,納稅人毋須提出申請或向稅務局查詢。
這項寬減只適用於 2012/13課稅年度最後評稅,並不適用於該年度的暫繳稅。已繳交的暫繳稅會按《稅務條例》用以支付 2012/13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及 2013/14課稅年度暫繳稅。如尚有餘額,才作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