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報的納稅人
倘若你認為自己需要課薪俸、利得或物業稅,但在該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結束後 4 個月內還沒有收到有關報稅表,請書面或傳真稅務局要求發給報稅表。並在信中詳列下述各項資料。
你的姓名、香港身分證號碼、通訊地址、日間聯絡電話號碼和
1. 受薪人士 -你現時僱主的全名和商業登記號碼,如果你是知道的話。倘若你有一份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長俸報稅表,請提交一份副本以便查核。(你可利用IR6167 表格作出通知。)
2. 業務經營人士-你所經營業務的名稱和商業登記號碼。(你可利用IR6168 表格作出通知。)
3. 物業業主 -有關課稅年度、差餉估價編號和物業地點。(你可利用IR6129 表格作出通知。)
如果你收到稅務局發出的通知書( IRC6106 表格 )及資料附頁( IR1397 表格 ),請參閱及利用通知書或資料附頁末端的回覆部分/表格通知稅務局你須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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