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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香港註冊會計 Sky Dynasty
性別: 男
國家: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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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 10 日  星期一   晴天


商標註冊 如反對問題仍然存在 分類: 未分類

商標註冊 如反對問題仍然存在

即使申請人已設法解決商標註冊處處長在初步意見所提出的反對,有

關申請可能仍未符合註冊規定。商標註冊處會再提出意見,說明審查

結果。在這階段,如申請人想繼續辦理這項申請,則可以在商標註冊

處再次提出意見之日起的三個月內,達致註冊規定或要求聆訊。申請

人只可以在《商標規則》的指定情況下(例如需要更多時間取得在先商

標擁有人的同意)要求延展上述時限。

如要求聆訊,則支持和反對有關商標註冊的所有證據,都會在聆訊中

審議。聆訊人員其後會作出裁決。




2014 年 3 月 7 日  星期五   晴天


商標註冊 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 分類: 未分類

商標註冊 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

 

商標註冊處在審查有關申請前,會先詳細檢視申請表格及所有附件,

以查看表格內須填寫的部分是否已經填妥、有關資料是否正確、所需

資料是否不全。

如資料不全,商標註冊處會要求申請人補救有關不足之處。非常輕微

的修訂(如貨品類別的編號),不會影響提交申請的日期,但較重要的修

(如沒有提交有關商標的圖示),則會對提交申請日期有影響。此外,

重大的改動(如改動商標的圖示)一律不會接受。

如一切妥當,申請程序會進入下一階段(檢索及審查)




2014 年 3 月 3 日  星期一   晴天


稅務易 電子通知書、文件及提示信息 分類: 未分類

電子提示信息

你會在有關限期前收到提交報稅表或繳付稅款的提示信息(有關合夥業務及非全權擁有物業的事項除外)。

這些提示信息會發送到你在「稅務易」帳戶內的信息匣。同時,稅務局亦會按你的選擇發送電郵到你的電郵地址,提醒你閱讀有關信息。 

提示信息會由發出日期起在你的信息匣內保存3年。

與提交個別人士報稅表有關的提示信息 
在提交報稅表限期前約一星期,你會收到信息,提醒你提交個別人士報稅表。 

你可透過提示信息內提供的連結﹝如適用﹞,檢視提交報稅表通知書、查閱網上報稅準則、經互聯網提交報稅表及因不符合網上報稅準則而須索取文本報稅表。

繳稅提示信息 
在繳稅限期前約一星期,你會收到信息,提醒你繳交稅款。

你可按提示信息內提供的連結,檢視有關稅單的繳稅狀況及以電子方式繳稅。




2014 年 3 月 1 日  星期六   晴天


反避稅的條文 分類: 未分類

反避稅的條文

1

《稅務條例》第 61 條訂明,凡評稅主任認為,導致或會導致任何人的應繳稅款減少的任何交易是虛假或虛構的,或認為任何產權處置事實上並無實行,則評稅主任可不理會該項交易或產權處置,而該名有關的人士須據此而被評稅。

2

根據《稅務條例》第 61A 條,任何在 1986 3 13 日之後達成的交易,如該項交易的唯一或主要目的,是使有關人士能夠獲得稅項利益,則助理局長須評定該有關人士的稅項,猶如該項交易並未曾訂立或實行一樣;或以助理局長認為適合的其他方式評定,用以消弭從該項交易中所獲得的稅項利益。

3

《稅務條例》第 61B 條是用作限制利用虧損法團以避稅 的做法。此條款是針對將有累積虧損的法團售予在業務上獲得利潤的法團的情況。虧損法團的擁有權一旦變更,新股東可將獲利的業務撥歸虧損法團,利用累積的虧 損去抵銷所得的利潤。若稅務局局長信納股份擁有權改變的唯一或主要目的,是為了利用累積虧損餘額而獲得稅項利益時,稅務局局長可以根據這條款拒絕以虧損抵 銷利潤,從而限制此等避稅的做法。




2014 年 2 月 28 日  星期五   晴天


商業登記署不接納尚未開始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 分類: 未分類

商業登記署不接納尚未開始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 

《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規定,獨資業務或合夥業務的經營者須於有關業務開始經營起計 1 個月內辦理商業登記。本局不會接納任何不存在或尚未開始經營的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

最近,本局收到大量以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為東主或合夥人的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本局發現大部份有關經營者均無法證明他們確實已在香港經營業務。本局已拒絕該等申請。

基於以訪客身分在香港入境的人士一般不能在留港期間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本局會要求以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為東主或合夥人的業務提供其業務詳情(見問題樣本),以核實有關申請書上的資料(包括開業日期)。請注意,按《商業登記條例》規定,任何人士提供虛假資料,即屬犯法,可被罰港幣 5,000 元及監禁 1 年。

作為相關措施,當收到「合夥人變更通知書」(表格 IRBR64),通知加入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為業務合夥人時,本局會要求有關業務提供問題樣本第 1 2 條的資料,以核實有關的變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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